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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建筑与土木工程

发布时间:2018-07-10  

专业(领域)名称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代码

085213

所属院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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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是基本建设的重要工程领域,其建造并创造人类生活需求的各类工程设施。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涉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设计,也涉及各类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维护等。我校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综合实力强,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拥有天津市重点学科土木工程、建筑学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该领域由教授、副教授等几十人的学术队伍组成,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具有多年丰富的工程硕士培养经验,为企业和单位培养了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工程项目管理是运用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以工程建设为主要对象,开展工程规划与建设的决策、计划、实施、控制等管理研究,旨在培养具有工程实践创新能力的高层次管理人才。该学科现有导师14人,设有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绿色建造与运营管理等研究方向。该学科研究生应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理论基础,掌握现代管理方法,了解国际工程实践前沿,探索工程管理实践问题,能在城市建设领域的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管理咨询企业和相关政府机构胜任工程决策与管理、实践研究与开发工作。本学科具有良好的研究平台与条件,具有广阔的服务面向和就业前景。

培养目标:

本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富有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能力;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要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技术方法和现代管理手段,具备良好的思维、表达和组织能力,能够在城市建设及相关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研究方向:

(1)工程项目管理

(2)城市基础设施管理

(3)绿色建造与运营管理

(4)村镇建设与管理

培养方式:

(1)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实践能力训练相结合,灵活采用团队学习、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2)考评方式。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3)加强实践环节。从专业实训、模拟实验、前沿动态讲座三个方面强化学生的工程实践认识和能力,相关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0.5学年。

(4)建立论文指导委员会制度。硕士生在入学半年,完成部分课程后,通过双向选择,三个不同领域导师成立论文委员会,主席是首席导师。在委员会指导下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对其课程学习、实践训练、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研究生学制为3年。

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时间为1学年,学位论文(设计)时间2学年(包含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0.5学年),实践教学中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研究生完成全部学业,可申请提前毕业,经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批,提前毕业,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见附表。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修满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7学分,非学位选修课程不少于7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论文选题报告1学分、创新创业活动1学分),工程项目实践6学分。

补修课程:

城乡规划法、建设法规

考核方式:

学位课程的考核,一般采用考试方式,选修课可以考查或考试。

考试可采用笔试、口试或口笔兼试。

考查可采用笔试、口试、开卷、闭卷,也可以根据研究生平时完成试验、课外作业的情况综合评定。

工程项目实践:

(1)培养过程突出工程实践导向,培养知行合一的专业人才,使之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卓越能力,学生在相关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0.5学年。

(2)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校内、校外导师指导下,在实践环节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关注学科发展前沿与现实问题,撰写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鼓励学生参与专业学科相关的产、学、研、政合作项目等实践活动。

(3)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学院进行严格的考核。学生在社会实践期间要完成实践工作日志和实践工作报告,并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合格后可获得6学分。

学位论文:

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结构按照津城建院政[2011] 78号《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1)学位论文要与工程管理实践紧密结合,从实践中发掘研究问题,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术水平与实用性兼顾。

(2)研究生通过全部学位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后方能正式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可采用论文、咨询报告、横向课题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注入更多实践元素。

(3)开题时,应有本专业3-5位老师参加,并至少有一名校外导师。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才能正式开始撰写论文。论文指导委员会审阅通过的论文,采取学院与企业联合盲审的论文评审机制。盲审通过后进行答辩,答辩成员中须有工程管理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学位课

(≥17学分)

0000100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0

00001012

第一外国语(英语)

2.0

00001015

工程伦理

1.0

05121001

专业外语

1.0

自学

05121147

工程经济学

1.0

05121007

运筹学Ⅰ(Ⅱ)

3.0

05121003

计量经济学

2.0

05121004

管理经济学

2.0

05121006

管理研究方法论

2.0

05121106

应用统计学

2.0

公共选修课

885064

经济学百年

1.0

选1门

885010

化学与人类

1.0

885059

生命科学与人类文明

1.0

专业选修课

(≥6学分)

05121105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2.0

选3-8门

05121107

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

2.0

05121116

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

2.0

05121118

城市基础设施管理

2.0

05121117

城市经济学

2.0

05121112

房地产经济学

2.0

05121121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05121127

现代评价技术、方法及应用

2.0

补修课

05121154

城乡规划法

0

可不选

05121153

建设法规

0

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

1.0

创新创业活动

1.0

工程项目实践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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